【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2011年時,花蓮理想大地負責人梁清政指控花蓮縣長傅崐萁,透過秘書長顏新章以展延開發許可權作為脅迫手段,加上趁著理想大地有10億元債務到期,資金壓力沉重時,逼迫梁清政出售壽豐鄉66筆土地。
提告內容指出,傅崐萁於2010年12月邀請梁清政與榮亮實業公司,先後至花蓮縣政府縣長辦公室,傅崐萁以榮亮實業公司的名義,以低價10億5500萬元買下梁清政名下66筆農地,當天再以12億5600萬元轉售予買方林德復,賺取中間價差2億100萬元,而榮亮公司並未向稅捐單位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等。
榮亮公司是2006年由傅崐萁的妻子徐榛蔚出資成立,徐榛蔚並擔任過董事長,花蓮地檢署於2016年9月偵查終結,認為榮亮公司涉嫌逃漏稅9114萬元,但逼賣土地的部分由於罪證不足,因此傅崐萁、顏新章獲不起訴。梁清政再度上訴,檢方根據新事證,發現公司運作、匯款等都是由傅崐萁或者其助理,甚至是縣府員工協助執行,連公司設立地址都是在傅崐萁擔任立法委員期間的私人辦公室地址,因此認定傅崐萁才是榮亮公司實際負責人,依照違反稅捐稽徵法及偽證罪起訴傅崐萁等3人。
但花蓮地方法院今天(24日)宣判,認為掛名的鮑廣廷就是榮亮公司負責人,依逃漏稅判刑1年6個月,以及登載紀錄不實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並緩刑3年。傅崐萁、林德復則判處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