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未經過當事人同意,就任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這是最近越來越猖獗的網路犯罪行為,但台灣並沒有專法,可以來又要遏止這樣的犯罪行為,立委尤美女以及婦女救援基金會,聯合舉辦公聽會,力促能夠制定專法,若有未經同意,散布他人性私密影像者,依據草案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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