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曾任冠德建設副董事長的馬紹齡,被檢調查出2011年至2014年,任職副總經理期間,涉虛報子公司根基營造進貨,將貨款轉入個人金庫,藉此掏空7200萬元,被依背信罪起訴。士林地院今天(2日)開庭,馬女表示,「我認錯,希望法官能給我緩刑。」至於,緩刑條件,馬紹齡的律師則回應,希望繳國庫100萬元。
此外,公訴檢察官表示,雖然馬所犯罪條原本法定是無法給予緩刑宣告,但若合議庭想給予馬緩刑機會,應至少需附上繳納國庫5000萬元以上的緩刑條件。(圖片來源:翻攝自冠德玉山教育基金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