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16年前豐原十三姨KTV殺警命案,鄭性澤被控殺警,歷經多次審判,一度被判處死刑,直到2016年3月,台中高分檢認為當年起訴有誤,案情大逆轉,主動替鄭聲請再審獲准,最終獲判無罪二度定讞。對此,鄭性澤自認冤獄4321天,聲請刑事補償金共2160萬5000元,台中高分院今天(19日)開庭審理,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等團體也到場聲援,呼籲司法正視鄭性澤被剝奪的那14年人生。
鄭性澤直到2016年5月重啟再審才獲釋,在監獄裡共待了5233天,扣除他持有槍枝服刑2年6月,鄭因殺警服刑的天數為4321天,若依《刑事補償法》冤獄賠償,鄭可聲請刑事補償金,最高為2160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