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高雄氣爆事發後,市府代替3000多位災民,向榮化、華運及中油提告,求償共10億餘元,對此,高雄地院今天(22日)上午宣判,認定高雄市府過失責任最大為4成,但免賠償;榮化及華運的過失比例相同,則為3成;中油則無責。
法官依過失比例計算後,判榮化、華運及2公司有過失人員,應連帶給付市府2億4000多萬元。至於中油,因其並非漏洩的4吋管線所有人,不負保養維護義務,認定中油就本案並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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