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2016年6月發起罷工,抗議華航變更勞動條件,當天蔡總統要搭機出訪友邦,華航空服員黃致豪卻打電話報警,謊稱總統專機有炸彈。對此,華航認為黃男嚴重損害公司名譽,將他轉調地勤,同年11月把他解僱。
黃男不服解聘,提告主張謊報炸彈,是希望總統關注空服員權益。對此,一審認為華航解僱黃男時,已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有效期限,去年判決黃男與華航的僱傭關係仍存在。但高院認定華航解僱有理,今天(12日)改判黃男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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