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緬甸籍男子李國輝於去年11月,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9死慘劇,落網後卻辯稱,自己有幻聽「有聲音叫我去做」,但醫院鑑定後,認為李男雖有聽幻覺,卻仍有辨識能力,加上李男過往會用暴力解決問題,研判縱火應為個性使然,依殺人罪將他起訴。如今(7日)新北地院判他死刑,並延長羈押2個月。
此外,李國輝犯案前,半年內就有4次緃火記錄,且明知放火是犯罪行為,而縱火後,又迅速逃離現場,還變裝規避警方追緝,甚至辯稱自己不知情,可見心思縝密,行事小心,對外界事物的認知、感受並無異常,因此判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