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頂新集團旗下正義公司,被控將飼料油混入豬油對外販售,受害通路商多達691個,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總經理何育仁及上游油商林明忠、吳慧珠等人,一審時依違反食安法,判刑4個月至5年10個月不等,正義公司因被認定被騙誤購劣油,獲判無罪。
全案上訴後,高分院二審今天宣判,認定正義公司等被告為故意犯,重判正義總經理何育仁有期徒刑11年,其中8年不得易科罰金;上游油商林明忠9年10個月,其中7年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正義公司採購胡金忞5年6個月,其中4年不得易科罰金;一審判無罪的正義公司也依違反食安法,判處罰金3000萬元,全案可再上訴。(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