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某藥局涉嫌囤積超過20箱口罩,因此遭到檢舉,新北消保官與調查站今天(3日)上午前往進行偵辦調查。由於行政院已經公告一般醫用口罩與外科口罩,為刑法251條第1項第3款所定生活必需用品,如果業者囤積或哄抬物價,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百萬元。新北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這間藥局大量囤積口罩外,一盒50片售價350元,有哄抬價格的嫌疑外,此案的口罩沒有衛福部編號,外包裝卻標示為醫療口罩,疑似違反公平交易法、商品商標法,甚至是刑法的詐欺罪,檢調將介入調查,釐清後才能確定違法事項。
新北法制局表示,各縣市的1950、1999、1922專線都能受理民眾檢舉,民眾若發現有防疫物資囤積或哄抬價格的情形,可提出相關具體事證,消保官與衛生局、經發局會積極查察,確認後將送地檢署偵辦。(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