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3/1)開會決議,針對台灣之星於網站刊登的廣告,包括載有「賀!台灣之星跨年網速實測三連霸No.1」等圖文,以及新聞稿內容提及「台灣之星均速達67.6Mbps,遠勝同業10倍」、「成功挑戰各大跨年晚會地點4G測速三連霸」等標語,因涉及廣告不實,以致於誤導民眾,違反《公平交易法》,將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對此台灣之星也對開罰之情事發出聲明稿自清,內容提出各項數據佐證廣告並無不實並表示將在收到公平會處份書後提起行政訴訟以正視聽。
(圖片來源:翻攝台灣之星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