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中國藝人趙薇夫婦在2017年,因財務造假,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號稱出資30億人民幣,實際上卻只出了6千萬人民幣,最後導致投資人損失,當時僅被罰60萬人民幣(約台幣276萬)。根據陸媒報導指出,中國全國人大代表樊芸,向中國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建議修改證券法,並直接點名趙薇,表示現行證券法處罰,頂多60萬人民幣,解決不了問題。
而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已正式採納議案,未來將修法調高罰款金額,也追加造假公司高層承擔刑責。(圖片來源:趙薇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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