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在台設廠,於26年前爆發廠內所用,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31種有機溶劑,長期毒害員工,導致逾1300人罹癌、200多人不幸死亡的案件,對此,高院二審2017年判決RCA,與當時的股東GE奇異共4家公司,應賠償第一批提告的486位受害員工與家屬共7.1億餘元,全案上訴最高法院。
今天(16日)上午11點判RCA、奇異等4家業者,須連帶賠償,其中,262位員工或家屬共5億餘元確定,創下我國司法史上工殤案,賠償金額最高紀錄。另246求償案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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