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謝依涵5年前犯下八里雙屍命案,被認定有悔意可教化,2017年獲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2位被害人的家屬分別提告求償,其中,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李寶彩,向謝女及其3位僱主呂炳宏等人,連帶求償578萬餘元,2017年最高法院判4人應連帶賠償368萬餘元定讞。
對此,呂男等3人不服,聲請再審主張已盡監督之責、不該受謝女個人犯罪行為拖累,但今天(31日)被最高院駁回,敗訴定讞。呂則無奈回應,「被駁回也不是第一次了,這案子很奇怪,怎會改判公司和股東,要連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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