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由於我國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趨緩,並自27日起降為二級警戒,移民署6月份推出的「暫緩延期」友善措施於降級後停止,因此停留延期的外國旅客必須在10天內,也就是8月6日前辦理延期;居留者則需於降級30天內,也就是8月25日前到移民署辦理相關手續,提醒在台居停留的國外人士注意。
另外,不符合上述申請規定的外國人士,也務必在8月6日前直接到機場辦理手續,即可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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