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台南地檢署於2020年獲報,表示在台南市某大型傳統市場內,有不肖業者以非食用級的工業用鹽浸泡海鮮食品,之後再賣給不特定消費者,由於工業用鹽可能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雜質或重金屬,台南地檢署立即指派檢察官黃銘瑩指揮偵辦,並在去年7月下旬查獲祥鴻水產行以低價工業用鹽製成溶液泡製蝦仁、蛤蜊等生鮮食物出售。台南地檢署11日偵結,對經營祥鴻水產行的洪姓與陸姓夫妻,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並強調從嚴查辦。
洪姓男子與其陸姓妻子,分別是祥鴻水產行的實際及登記負責人,他們明知在生鮮水產中有使用氯化鈉(食鹽)的需要,卻涉嫌自2013年起,由洪姓男子購入低價工業用鹽,指示水產行內不知情員工依照比例調和後,將已經解凍的去殼蝦仁、蛤蜊放入浸泡,隔天再賣給餐飲業者,或載運到祥鴻水產行設於南市永康區「兵仔市場」的攤位上,由陸姓女子販售給民眾牟利。(示意照片:翻攝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