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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商品內容標示新規定
標示不實最重可罰400萬

03/02 16:59
in今日重要新聞
巧克力商品內容標示新規定標示不實最重可罰400萬

【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市售巧克力商品種類多種,衛生福利部為使含餡及非固體型態巧克力產品資訊透明,110年3月2日公告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未來未依照規定者,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3萬至300萬;標示內容不實者,處4萬至400萬。

本次預告修訂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一、新增含餡巧克力之標示規定,規範含餡巧克力產品其巧克力含量至少百分之二十五,並應於品名前加標示「含餡」或「加工」或等同之字義。
二、新增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製品之標示規定,規範巧克力抹醬、巧克力糖漿,其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百分之五或可可脂至少百分之二。
三、刪除代可可脂巧克力標示規定,即添加植物油超過該產品總重量百分之五的產品,不得以「巧克力」為品名。

本規定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3萬至300萬;標示不實者,處4萬至400萬。

(圖片來源 : unsplash)

Tags: 巧克力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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