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中國強行實施「港版國安法」,嚴重危害香港人權與自由,而目前台灣駐港辦事處派駐人員僅剩12人,還有約50名當地雇員,繼日前我國駐港辦事處代理處長高銘村等4名駐港人員,7月時因拒簽「一中承諾書」,工作簽證未獲續簽被迫返台後,現在也出現數名派駐人員工作簽證到期,但港府既未核准也沒採取進一步動作,因此我國人員仍留守工作崗位上。而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我國於香港當地雇員恐有遭中國北京羅織罪名、無端遭指控勾結境外勢力等風險,因此我國陸委會預告修正「駐香港或澳門機構在當地聘僱人員及聘僱期間認定辦法」,過去當地香港僱員必須工作滿6年才可以申請台灣的長期居留,現在修法放寬不需6年即可申請,以彰顯我國對駐香港或澳門機構雇員的關心及照顧,讓當地50餘名僱員能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