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聲稱為抗議南京大屠殺事件,兩名中國籍男子,於2018年12月12日闖入靖國神社,被控擅闖建築物罪經一審東京地院的判決後上訴審判在6日有了結果,東京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被告上訴。
共同社報導,中國籍的56歲郭姓男子與28歲的嚴姓男子,在2人於2018年12月12日闖入神社內被稱作“外苑”的用地。郭男於參道上以廣東話說不忘南京大屠殺內容的文件後拿出類似牌位的物品燃燒,嚴男則用了手機替他拍攝。
經東京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判處郭男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3年;嚴男則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被告方對於判決結果提出上訴,6日東京高等法院維持了地院一審判決,高院審判長以一審相同理由,明顯侵犯了禁止參拜以外目的的靖國神社管理權”為由駁回了被告方的上訴。
(圖片來源 : yasukuni.or.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