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國民黨籍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李眉蓁,由於她的中山大學碩士論文涉嫌抄襲,23日時她表示會放棄碩士學位,並且申請刪除選舉公報上的碩士學歷註記。對此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24日)表示,選舉公報上的政見或學經歷等資料,均以其參選登記截止日為準,超過截止日後,候選人請求選務機關重新編印或註記其學歷,均於法無據。
陳朝建表示,選舉公報所印製的候選人政見或學經歷等個人資料,均是登記表件之一,應以參選登記截止日為準,超過截止日後,並不能任由候選人自行宣布撤銷,更遑論非屬選務機關職掌的「學位授予法」,也沒有自行宣布撤銷學歷的規定。
另外在登記截止後,候選人亦不能自行宣布撤銷其政見之全部或一部,或要求更換為不同政黨推薦,又或是以自己改姓、改名等事由請求重新印製公報及選舉票。候選人不論是在登記截止後自行宣布撤銷部分學歷,或是請求選務機關重新編印或註記其已經登記在案的學歷等,均於法無據,強調選務機關必須依法編印公報,也必須依法分送公報至各戶,選務辦理皆須依循法律規定處理。(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