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為協助國內產業於新冠肺炎衝擊後紓困,行政院蘇院長於23日上午主持行政院第 3711 次會議,會中通過主計總處提報之「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 2 次追加預算案」,共2,100億元預算,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 2.1 億元,主要係補助廣電業者協助播放防疫訊息之直接人力成本、辦理居家隔離或檢疫
者持有之手機門號定位追蹤及發送防疫簡訊等。內政部編列 6.4 億元,係提供居家檢疫者各項服務措施。教育部編列 6.4 億元,主要係辦理運動事業與留遊學服務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等。
經濟部編列 1,375.5 億元,主要係辦理企業融資貸款保證、振興三倍券、事業或機構用戶營業用電補貼等經費不敷數;製造業與相關技術服務業、貿易服務業、會展產業之員工薪資與營運資金補貼等。
交通部編列 97.8 億元,主要係辦理以國際客源為主之旅行業、旅宿業、導遊及領隊薪資補貼;航空業與機場業者之降落費、土地、房屋、飛機修護棚廠、維護機庫使用費及權利金補貼等。
農業委員會編列 191.1 億元,主要係歸墊農漁民生活補貼經費不敷數;辦理農漁畜產業與休閒農業紓困貸款利息補
貼等經費不敷數;遠洋漁業外銷受阻調整措施及漁船船員岸上居家檢疫補貼等。
衛生福利部編列 373.6 億元,主要係辦理民眾急難紓困救助等經費不敷數;發給防疫績效獎勵金及防疫補償金;辦
理疫苗研發及採購、防疫物資徵用等。
勞動部編列 47.1 億元,係歸墊受疫情影響之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經費不敷數;辦理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經費不敷數。
以上總計所需財源 2,100 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