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食藥署今天(15日)日預告將修訂草案,未來自國外帶回或寄回的糖果、餅乾等食品,價值不得超過1千美元(約3萬元新台幣),也不能超過6公斤,違反規定者最重可罰300萬元。
食藥署表示,越來越多民眾以自用名義輸入大量食品,之後卻在網路上販售營利,由於包裝上的成分沒有中文標示,不但規避查驗登記,也可能變成食安漏洞,因此決議修改相關草案。預告後即日起60天天蒐集各界意見,食藥署呼籲,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供販售者,應向食藥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以免受罰。(示意照片:翻攝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