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台南市刑警大隊偵查佐劉三榮,去年6月14日於柳營區遭嫌犯梅文魁開槍殺害,一審時依殺人罪判梅文魁15年有期徒刑,加上非法持有槍械判4年6個月,總共19年2個月的刑期。但雙方家屬均不滿判決,因此提出上訴。二審今天(5日)重判無期徒刑。
根據檢警調查,梅文魁之前因為打傷劉三榮的眼睛,雙方因此出現嫌隙,劉文榮約梅文魁談判,但梅文魁在談判時與劉三榮再度起爭執,隨即向劉三榮開槍,槍傷造成劉三榮血胸,送醫後仍不治身亡。台南高分院合議庭進行審理時,梅文魁稱自己沒有故意要殺人,只是因為原本談好道歉方式,但劉三榮事後反悔並逼他給一個交代,他喝酒一時心急才會開槍,但檢方認為梅文魁是蓄意殺人,並表示如果他真的沒有意思要殺人,那為何談賠償卻攜帶槍枝?而且梅文魁在第一槍沒打中劉三榮的頭部,還持槍抵著他額頭說「沒差這條」,是被友人阻止才沒再開槍。
劉三榮的妻子也表示,如果梅文魁沒有殺人意圖,為何見到丈夫倒地後沒有立刻叫救護車送醫,認為梅文魁根本是蓄意殺人,因此才會提出上訴,法院審理後,二審宣判梅文魁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