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日前遭檢察官以逃亡、滅證之虞聲請羈押遭法院駁回,並裁定8百萬元交保候,檢方再次提出抗告並成功,案件發回台北地院。今天(2日)台北地院第二次開庭,張綱維表示自己窮盡力氣救公司,不可能會逃亡,但法官最後還是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高等法院認為,張綱維涉嫌的犯罪所得高達數十億元,而2019年12月時,他涉嫌詐領遠航現金2次共930萬元,到了2020年2月24日與3月27日,又到遠航提領1500萬元,共計2430萬元,卻只需繳交8百萬元保釋金,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因此才會撤銷張綱維交保。而這次開庭,法院也評估張綱維之前曾經無視檢察官的限制住居令擅自搬家外,由於他在國內外都有人賣,近期又有將個人財產安置到親友家等行為,因此確實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因此全案發回台北地院重新開庭,並裁定羈押禁見。(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