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肺炎疫情在台灣升溫,有輿論建議總統蔡英文發布緊急命令,對此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緊急命令是國家遭遇緊急危難,或者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欠缺法律授權進行必要處置時所發布,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之憲政職權,在憲法與增修條文中都有明確規定,之後也要提交立法院進行追認,才符合民主憲政程序。而現在國內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在朝野各政黨與相關部會的共同努力下,以最快的立法效率通過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再加上台灣曾經歷過抗SARS經驗,修正的傳染病防治法與相關防疫準備也相當完備,因此必須從實際需求來看發布緊急命令的必要性。
張惇涵表示,台灣在解嚴後,只有在921大地震時曾發布過緊急命令,其餘包括SARS疫情期間也都沒有發布。截自目前為止,國民出入境相關限制以及防疫特別條例等法律,都有適用的法律基礎與授權,足以因應防疫需求,因此目前暫無總統頒布緊急命令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