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導演鈕承澤涉嫌性侵女工作人員,一、二審均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鈕承澤有期徒刑4年,他不服判決上訴,案經上訴到最高院後,最高法院今(29)日駁回鈕承澤的上訴,全案定讞。
鈕承澤擔任電影《跑馬》導演,被害人則為劇組人員,他於2018年10月間認識被害人,同年11月23日,當時劇組原定要開工作會議,但鈕承澤因故臨時取消會議,改邀友人到家裡聚會,當時被害人也跟著到場。當天晚間約9時,眾人陸續離去後,僅剩被害人在場;翌日凌晨0時30分許,鈕承澤不顧被害人反抗,予以性侵害得逞;案經被害人提起告訴,全案曝光。
一審法院審理時,鈕承澤不僅否認犯案,還辯稱雙方是情投意合,並賠償受害者200萬,但沒有獲得對方諒解,鈕承澤被依法判刑4年,而案經上訴到高等法院時,鈕承澤也拒認罪,甚至傳喚新證人到庭作證,但新證人的證詞並未起到作用,高院仍認定鈕承澤有罪維持原判,鈕不服判決再上訴到最高法院,但最高院認為其犯後毫無悔意,維持原判,駁回其上訴、全案定讞。
(圖片來源:鈕承澤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