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電動自行車近年違規改裝與超速行駛等案件層出不窮,新北市交通局會同消保官、台北區監理所、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及警察局等聯合稽查販售業者,並當場查獲1家販售未經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除了勒令停止販售外,也移請交通部追查車輛製造商。交通局將籲請中央盡速研議電動自行車掛牌,以加強管理。
交通局交通安全科科長林昭賢表示,電動自行車因為比機車便宜,而且免駕照、免牌照,因此銷售量逐年增加,但違規改裝及超速行駛等違規案件層出不窮。根據新北市警察局統計,2019年有255件違規,到了2020年增加為316件,2021年截至6月底已197件;其中違規行為以闖紅燈最多,其次是未戴安全帽。
林昭賢表示,為了保障民眾消費權益並強化源頭管理,會同警察局、消保官等針對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較多的地區進行販售業者稽查,共查獲3家販售車輛外觀與審驗合格證明書登載不符,以及1家販售未經審驗合格的車輛,當場勒令停業外,也移請交通部追查車輛製造商。
交通局提醒,選購電動自行車時應注意車身是否黏貼懸掛有合格標章,並請店家檢附審驗合格證明(合格證明應包含完成車照片);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遵守慢車交通規則,行駛於慢車道、配戴安全帽、行駛速率不得超過每小時25公里、不酒駕且不可附載坐人,違規處以300元到600元罰鍰。新北市警察局將不定期執行路邊稽查,若查獲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違者可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