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香港歌手黃耀明日前傳出遭到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疑似涉及2018年立法會補選,被指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案件於今(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開庭,經控辯雙方討論後,控方撤回黃耀明的控訴。
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期間,黃耀明因參加區諾軒的造勢大會,並站台獻唱,遭指控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黃耀明於8月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上庭應訊,控方表示,雖然提供娛樂舞弊屬於嚴重行為,但因為此案件情節較輕,以及考慮到黃耀明的背景、態度後,法庭批准他以2000元(約新台幣72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方式結案。
另外,歌手何韻詩、葉德嫻及填詞人周耀輝今日也都有到現場旁聽並支持。
(圖片來源:翻攝自 黃耀明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