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57歲資深媒體人唐湘龍,1月中旬開車行經台北市天母西路時,與騎機車的郭姓男大生擦撞,郭男倒地受傷,但唐湘龍卻只有對他說「記下我的車牌」就直接開走,因此報警處理,唐湘龍也因此被警方約談,依肇事逃逸等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士林地檢署今天(12日)上午開庭,唐湘龍表示他當天確實有開車,但不知道有撞到人,被對方叫停下來覺得莫名其妙,因此叫對方記下自己車牌,有問題就去報警他會配合到案調查,否認自己肇逃。被撞倒的郭姓男子表示,唐湘龍當下確實有問要不要報警,代表沒有肇事逃逸,之所以報警是因為郭姓男子是外送公司員工,報警是公司標準程序而且有車損,因此提告。唐湘龍於庭後有遞上5萬元的紅包,但郭姓男子拒收。
根據了解,兩人已經達成和解,但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因此即便雙方和解,要等待士林地檢署作出處分,唐湘龍才會獲得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