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與辦公室主任陳玉臺,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補助費長達12年,不法所得約300萬元,日前檢方聲請羈押禁見,但士林地方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士林地院8日二度開庭,潘懷宗當庭認罪,法院維持裁定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且不得接觸案件關係人。對此士林地檢署今天(9日)表示,對於交保結果決定不抗告。
檢調之前約談潘懷宗時,他原本僅坦承偽造文書罪嫌,但8日在法庭上他全部認罪,坦承挪用助理薪資作為服務處開銷、送禮與送紅白帖等,並表示自己是真心誠意悔過。法官當庭諭知,潘懷宗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罪嫌重大,且認有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裁定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不得對本間被害人、證人有直接或間接接觸。
而士林地檢署在研析卷證資料後,認為潘懷宗已經坦承犯行,綜合目前案件偵辦進度及蒐證狀況,研判後決定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