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藝人秦偉連續性侵多名女子,最高法院日前將他性侵2名被害人的部分判刑定讞,執行有期徒刑6年,秦偉並於今年4月14日入獄服刑。而性侵女造型師案則是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高等法院在7月時判刑4年,經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10日)駁回上訴定讞。
秦偉是利用藝人身分與勢力,謊稱在MV中擔任女主角、幫忙出專輯等各種方式,連續對多名女子性侵,甚至連自己粉絲團的成員都不放過,檢方清查後發現共有8名女子受害,因此以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等共10項罪名對秦偉起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秦偉對女造型師、女編劇以及一名女粉絲共3名被害人性侵,另5女則無罪確定。
案經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仍認定秦偉對3名女子性侵,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於4月將秦偉性侵其中2女的部分駁回;另外性侵女造型師部分則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進行更一審,秦偉最後被定應執行6年,並於4月間到南投地檢署發監,隨後轉台中監獄執行。
更一審部分由高等法院審理,高院認定秦偉性侵女造型師,犯後還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手段惡性重大,礙於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1項前段規定「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不得諭知比原審更重的罪,因此判秦偉4年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天(10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