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由於持病毒檢測陰性證明的印尼籍移工,入境後確診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消息頻傳,經過調查後發現,原因之一和仲介公司委託的醫管公司管理不當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9日)宣布,越南、泰國產業移工入境後要居家檢疫14天,並從12月10日起需到指定醫院進行採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
根據現行狀況,外籍移工若在週五集中檢疫期滿,在週一到醫院健檢之前,大多會被醫管公司安排到宿舍暫住,但醫管公司是由仲介外包,因此住宿品質成了三不管地帶。對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出席指揮中心記者會表示,12月7日經過全面清查後,目前全台共有22家登記在案的醫管公司,其中1家已經歇業,目前21家有營業的醫管公司中,又有15家目前並沒有收容任何移工,有6家有收容移工正在等待健檢或自主健康管理。
蔡孟良表示,21家的醫管公司中,有11家符合勞動部生活照護管理的規範,但有10家有相關缺失,像是空間狹小、沒有提供勞動部的勞工保護資訊如「1955」專線等,地方政府已經要求這些有缺失的醫管公司限期改善,在沒有改善前,這10家醫管公司都禁止移工入住。
蔡孟良強調,經過本次事件,勞動部認為雇主所委託的仲介公司必須負起管理責任,當仲介透過醫管公司代理部分業務,但仲介公司卻沒有善盡受委任責任,例如提供不合格處所、沒通報自主健康管理地點,政府將會進行開罰,甚至若致使勞工權益受損,將罰6萬到30萬元。另外,當移工完成14日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並進行7日的自主健康管理時,雇主與仲介公司必須登記移工自主健康管理的處所,並且遵守1人1室的規定,否則將開罰3千到1萬5千元。
指揮中心說明,移工完成集中檢疫後,依規定應辦理健康檢查,如移工於假日完成集中檢疫無法辦理健康檢查,雇主如有需要協助延長安置移工1至2天之需求者,得於每星期二17:30前向勞動部(03-3989002)提出申請延長安置服務,延長安置費用將由指揮中心負擔。此外,上開協助安置措施,非屬法定集中檢疫,移工不得申領防疫補償,且移工應遵守集中檢疫場所相關規範。
指揮中心表示,越南、泰國產業類移工入境應居家檢疫14日,自10日起居家檢疫移工於完成檢疫程序後,應於翌日前往指定醫院辦理採檢作業,其採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至於交通接送部分,則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自行安排。如對上開措施有相關疑問,請洽詢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