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藝人丁小芹於2015年8月起在網路上販售冒牌CHANEL、FENDI等名牌包,被害者誤以為是全新貨,甚至有被害者根本沒收到貨,丁小芹詐欺獲利共17萬餘元,被判刑2年6月確定。新北地檢署通知丁小芹今天(25日)上午10點報到執行,但她並未準時現身,檢方表示,今天已駁回丁小芹請假之聲請,將依法定程序予以拘提、通緝。
該案在一審新北地院審理時,丁小芹辯稱網拍帳號借給朋友處理交易,因此她不知情,但未被法官採信,並依「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等13罪判刑3年6月。之後丁小芹上訴二審智財法院,改口認罪並表達悔意,稱將努力與被害人和解以爭取緩刑,還開記者會公開道歉。智財法院合議庭審酌她並非集團犯罪,且深知悔悟,加上她須獨力負擔家計,收入也不穩定,因此酌予減刑,於去年10月改判2年6月。由於丁小芹的刑度超過2年,而且她在5年內有犯罪前科,不符合緩刑要件,因此不予宣告緩刑,對此丁小芹上訴三審。
最高法院認為,丁小芹上訴欠缺理由,不符法律程式,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新北地檢署通知丁小芹必須在(25日)上午10點報到執行,若她有前來報到,將先送往台北女子看守所,擇期再移往桃園女子監獄服刑。但丁小芹仍未現身,對此檢方表示已駁回丁小芹請假之聲請,將依法定程序拘提、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