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立法院在去年通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原本將在今年5月1日實施,但由於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衝擊就業市場,因此暫緩。勞動部在參考國內景氣信號及就業市場相關指標後宣布,行政院已指定此專法和相關配套將於12月4日正式上路,未來僱主如果繼續僱用依法退休者,可獲每人每月1.3萬到1.5萬元的補助,而歧視中高齡者,將被罰30萬到150萬元。
中高齡者是指45歲以上中年二度就業,高齡者則指65歲以上已脫離勞保的高齡者,《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包括各種促進中高齡就業政策,包括聘用65歲以上高齡者可用定期契約,僱主若繼續僱用依法退休者達30%以上、繼續僱用期間達6個月以上、繼續僱用期間的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每僱用1人,僱主就可以獲得補助1.3萬元,第7個月起依受僱人數補助1.5萬元,共補助18個月。
而由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常常會面臨年齡歧視、社會刻板印象等問題,因此專法也訂定「禁止年齡歧視」專章,禁止僱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違者可罰30萬到150萬元。勞動部表示,未來將整合中央與地方政府資源,共同推動銀髮人才服務,設立銀髮人才服務中心或據點,宣導倡議中高齡及高齡人力運用及延緩退休,希望透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建構友善就業環境,保障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