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有暴力傾向的41歲吳姓男子,6日晚間7點多在新北市泰山體育場內隨機強拉一名8歲男童,男童嚇得大喊救命,沒想到吳姓男子竟向男童痛打巴掌,一旁運動的路人趕緊上前制止並報警,警方訊後以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後認定吳姓男子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
吳姓男子供稱自己原本從事保全業,剛剛被保全公司解雇心情不佳,原本是到泰山體育館散心,看到8歲男童在玩耍突然怒氣湧上,才會想拉男童去教訓。檢察官認為,吳姓男子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及第302條妨害自由罪的高度疑慮,決定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以免讓他在外面成為不定時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