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婦女新知基金會、生育改革行動聯盟與多位立委提出訴求,希望能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讓孕婦的配偶能有5天有薪「陪產檢假」。對此勞動部發出聲明表示,受僱者若有陪伴配偶產檢的需要,可請家庭照顧假或特休假處理。
勞動部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是否修正增訂有薪陪產檢假,將涉及勞雇雙方權益和給薪來源,未來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加以評估。不過目前國際上如日本、韓國和美國等主要國家,都未針對陪產檢假做出規定,台灣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已對男性受僱者訂有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和家庭照顧假等,受僱者若有陪伴配偶產檢的需要,可請家庭照顧假或特休假處理。 (示意照片:翻攝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