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家中若有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依照現行規定若是經過15年列管期仍無人辦理登記,就將移送拍賣,所得金額將保存10年,若還是無人申請則將繳入國庫。新北市政府於8月起列冊管理,109年度依照公告現值超過147.75億元,因此提醒民眾,若是還沒有進行相關登記處理,應盡速辦理相關手續。
新北市109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自8月1日起列冊管理,統計列冊管理之被繼承人共2,031人,土地10,728筆,建物558 棟,土地總面積367.75公頃,以109年公告現值估算總價值超過147.75億元,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維護個人財產權益。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民法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及財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不分性別均有扶養之義務及繼承財產之權利。另期限內因繼承人人數眾多難以整合協議分配遺產或會同辦理登記,可依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及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由其中1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以保障產權及避免逾期受罰。
新北市地政局說明,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每超過1個月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最高可達20倍。倘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事務所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登記,逾期仍未辦理登記者,將由該局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如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作業將自8月1日開始,為避免被列冊管理之不動產遭到標售,請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免權利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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