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2日)表示,台灣長期以來推動國際醫療服務,除了協助各國來台就醫的病人外,也藉此也深化國際友誼。但在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爆發後,為了避免疫情蔓延,因此台灣在3月19日實施邊境管制措施,限制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使得部分外國人無法來台而中斷治療。近期有鑑於我國國內疫情穩定,在評估我國醫療量能尚有餘裕、延續「Taiwan can help, and Taiwan is helping!」的精神下,自8月1日起將有條件開放外籍人士來台就醫,國際醫療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提出申請。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石崇良表示,自今年8月1日起,除了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國際醫療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提出來台就醫申請,衛福部將依醫療必要性、療程延續性及風險性等原則進行審查,協助海外人士來台接受醫療服務。
有來台就醫需求的外籍人士,可申請其配偶或3親等內親屬2人陪同,必要時得增加1位居住國的醫事人員或其他照護者隨行,所需文件、資料包含醫療保險證明、檢疫切結書、入境健康證明(登機前三日內英文版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及收治醫療機構擬定之入境防疫計畫、醫療計畫書等,由醫療機構代申請人向衛福部提出入境就醫許可申請,申請人或醫療機構於取得衛福部同意函後,可赴相關機關(構)辦理特別入境許可。
經過許可入境來臺就醫及其陪同者,需於旅客報到或登機時,向航空公司地勤人員出示登機前3日內英文版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並於航程期間全程配戴口罩;入境後應進行14天居家檢疫,並於檢疫期滿時配合採檢措施,檢驗結果為陰性者,才可至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
若有緊急醫療需求者,則可由收治醫療機構直接安排入住專責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經1次採檢結果為陰性後,接受醫療處置,於14天檢疫期間需比照新型冠狀病毒疑似個案進行照護。另申請人在台期間的檢疫費、採檢費、醫療診治費用皆為「自費」,收治醫療機構應負責協助安排其必要的檢疫及採檢措施,包含防疫旅館住所、防疫交通接送及就醫安排等。(示意照片:翻攝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