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5日宣布,國內新增2例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確診病例,為一對自孟加拉回台的夫妻,2人在當地已確診,並經治療檢驗呈陰性出院,返台再次採檢又復陽。其中妻子因為未符合旅外國人確診者返台條件,但回台卻聲稱有穿防護衣、戴口罩,遭民眾踢爆他們其實並無穿防護衣。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證實此事。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目前有看到兩人在孟加拉檢測陰性的報告,但部分民眾爆料,15日兩名確診病例自孟加拉回台,在桃園機場並沒有如同他們所言有穿防護衣,指揮中心經調錄影帶、照片查證後,證實看到兩名確診個案只有戴口罩、沒有穿防護衣。指揮中心之所以會在15日向大家說明個案有戴口罩、穿防護衣,主要是依據疫調人員針對民眾所做的調查,至於為何會做不實記載,要再釐清是哪裡出問題。
莊人祥提到,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因此若確診者未配合誠實疫調,違法相關規定,可處6萬至30萬罰鍰。
莊人祥並說明,我國目前對於旅外國人確診者返台條件,主要包含發病日到登機日已達到2個月,而且症狀緩解,或是2次呼吸道檢體呈現陰性,只要符合兩者之一就可以搭機返台,但會建議應事先告知航空公司,以讓航空公司做好因應的措施。以此案來說,雖然未符合返台條件,但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要再看是否有傳染給他人、以及是否全程戴口罩,再確認是否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