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太陽花學運時期,攻佔行政院行動,二審判決結果卻出現大逆轉,台灣高等法院宣判共17人有罪,其中魏揚等7人,從無罪改判有罪,罪名是煽惑他人犯罪,這樣的判決結果,代表什麼樣的意義?還守住台灣的法治底線,回歸司法本質?還是忽略了人民,以公民不服從來抗爭的合理性?判決大逆轉符合法律常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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