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政黨法」於2017年修正通過後規定,政治團體應於2019年12月7日前修正章程轉為政黨,如果政治團體未轉為政黨,將依行政程序直接廢止立案並進行財產清算。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去年召開會員大會,拒絕轉為政黨,當時內政部給予4個月的寬限期,明天(27日)就是寬限期的最後一天,雖然婦聯會主委雷倩呼籲應暫停廢止,但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天(26日)仍明確表示,將依法廢止立案。
陳宗彥指出,政黨法已經規定的很明確,內政部也給予了4個月的緩衝期,但婦聯會至今仍未完成轉型,因此將從明天起進行廢止立案的行政流程,「該撤銷就是要撤銷,該結束就是要結束」。
另外,對於婦聯會主委雷倩稱要申請成為公益團體,並呼籲內政部准許婦聯會成立政黨以外的法人團體,對此陳宗彥也表示,如果婦聯會要成立其他類型的法人團體,可以依照相關方式申請,這與內政部廢止婦聯會的政治團體立案並沒有衝突。
內政部表示,婦聯會是依照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因此一切依照政黨法規定,包含婦聯會在內的42個政治團體,因為未在期限內完成轉型,將一視同仁依法廢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