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遠航停飛風波引發張綱維疑涉七大罪案外案,經檢方向北院提出收押禁見後,但北院准以800萬交保,檢方不滿抗告成功,北院更裁准張綱維收押禁見,張綱維委託律師提出抗告,9日最高院駁回抗告,張綱維最終仍維持收押禁見。
遠東航空在去年12月13日無預警宣布暫停營運,遭到民航局廢止民用航空運輸許可證,事後董座張綱維出面表示停飛是一場烏龍,但北檢依照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對張綱維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外,並針對之前就分案進行的合作金庫貸款22億元案進行調查,以確認遠東航空高層是否有涉及背信、偽造文書等刑責。
在檢調追查3個多月後發現,張綱維近日正在處分財產疑似要脫產,甚至偷偷回遠航搬錢「搬錢」,因此3月30日依違反證交法、背信等罪嫌約談張綱維,訊後認定有逃亡、湮滅、偽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且有反覆實行之虞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押禁見。而台北地院諭令800萬交保,檢方因此不滿提出抗告成功,全案發回北院後重新裁准張綱維收押禁見。張綱維不滿委託律師提起抗告,但最高院認定張涉犯證交法七大罪證犯嫌重大,且人脈與財力有逃亡潛逃、串證之虞,9日駁回律師所提抗告案,張綱維確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