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今年25歲的嫌犯林和駿,因檢警陸續接獲少女報案,指林以威脅、誘騙的方式向未成年少女索取裸照,因此進行調查,經過台北地方法院1年的審理,今天(7日)以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宣判林和駿3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根據檢警調查,林和駿透過臉書、Line、Beetalk等社群交友軟體,自稱是貓奴並以假照片扮成俊男或少女身分,向被害少女索取裸照,理由是「互相欣賞身體」,一旦少女誤信傳了第一張照片,他就會以公開裸照做為威脅,持續要求少女傳裸照供他欣賞,甚至進一步誘拐未成年少女與他發生性關係,受害少女高達82名,年紀最小的僅8歲。檢警在搜查時,也在林和駿的電腦、隨身碟與手機內查獲高達120G、經過分類整理的少女裸照及影片,罪證確鑿,因此法院在不得易科罰金的部分,宣判林和駿3年有期徒刑,另有部分情節獲宣告無罪,實際判決內容待法院進行公告。
而林和駿2017年靠推甄考上台大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校方在林和駿遭起訴後,也立刻取消其入學資格。(示意照片:翻攝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