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海軍金江號巡邏艦在2016年7月,進行操演驗收時,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飛彈擊中在澎湖海域的高雄籍漁船「翔利昇」號,造成船長黃文忠喪命、黃的兒子及2名外籍漁工受傷,震驚社會。二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分別判處射控士官長陳銘修1年9月徒刑、中士高嘉駿1年6月、中尉兵器長許博為1年2月。
不過,由於刑法現已刪除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法院今天(26日)自為改判,依過失致死罪,判陳1年7月、高1年4月、許1年確定,3人均須入獄服刑。而監察院2018年也通過,彈劾金江號巡邏艦正副艦長林伯澤少校、林清吉上尉、131艦隊長胡志政少將等9名軍士官。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則判林伯澤、林清吉降一級改敘;胡志政記過2次;其餘6名軍士官均記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