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富少游瀚甯在去年7月7日,駕駛藍寶堅尼跑車,以破百時速於北市自強隧道中飆速,途中不慎撞上工程車,造成2死3傷,其中,死者包括張姓工人及同車女友,遭依起訴過失致死罪,檢方事後追加請求法院,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刑。而游嫌以高額賠償金請求換取緩刑,外傳總和解金高達5000萬元,且獲死者家屬及傷者諒解。
對此,士林地院今天(23日)上午一審宣判,任游車輛驟然經過時,造成心理驚嚇與隧道內巨大聲響,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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