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中國「六四天網」創辦人、披露汶川大地震災區「豆腐渣」工程的維權人士黃琦,29日遭到中國政府判處有期徒刑12年,罪名為「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發布聲明,表示聯合國在去年4月曾經表示,剝奪黃琦的人身自由已經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希望中國尊重中國憲法所保障的公民權利,並遵守國際法義務,立刻放黃琦以及其他被拘留、定罪的維權律師與人士。
歐盟近期多次批評中國人權紀錄,包括在今年4月時,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茉格里尼(Federica Mogherini)就在議會上直言,中國人權狀況持續惡化,呼籲歐盟成員國與中國交涉時,應該共同向中國傳達一個訊息,那就是比起經濟利益,人權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