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先前因涉浩鼎案,被判無罪定讞,但公懲會認為翁啟惠沒有據實申報財產,且未揭露他女兒翁郁琇收受浩鼎股票成為大股東,4月3日將他判處「申誡」處分確定,不過,翁認為名譽是他第二生命,無法接受錯誤懲處,「這申誡理由,完全背離事實」,會委請律師提起再審,而他還特地從美國飛回台灣開庭。
翁啟惠庭訊時強調,自己絕對沒有財產申報不實等情況,原判決及移送內容的誤解,源自他先前被錯誤起訴及不實的媒體報導。對此,公懲會今天(18日)判決,駁回他的再審請求,維持原判決,仍處申誡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