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了加重洩漏國家機密者的刑責外,也明定國家機密核定人員、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退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3年者,要由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核准後才可出境;延長出境管制期限方面,除了「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規定從現行管制期3年,改為不得縮短期限,可延長最多3年,並以一次為限,因此最長可管制6年。國民黨批評這項修法是基於政黨考量,認為民進黨利用國會多數暴力,強制通過修法,稱這不是政治鬥爭,什麼才是政治鬥爭。
馬英九辦公室也表示,民進黨趕在馬英九卸任即將滿3年這段時間修法,令人質疑是否有針對性,呼籲修法應該以拚經濟、重民生為先,勿因人設事,升高政治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