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為避免民眾在碰到惡房東張淑晶坑房客錢等類似租屋事件,行政院消保處今天(25日)表示,已新訂「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包租業不得收取超過,台電夏季電費最高每度金額(去年度夏季電費最高每度6.41元);另外,包租業者也需事先告知房客,租屋處是否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如果包租業者有隱匿情況,房客可要求解約。
消保處指出,如果租約有超過二頁以上,宜蓋上騎縫章,避免被抽換,此外,若租約違反定期化契約規定,得依《消保法》處最高30萬元罰鍰,預計今年6月正式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