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發生在3年前的輔仁大學校園性侵案,嫌犯王凱民參加學長姐的畢業聚會,假意攙扶酒醉學姐回宿舍,卻在教學大樓走廊企圖性侵,學姊男友聯絡不上女友,在教學大樓撞見女友下半身赤裸,而王嫌正好在一旁穿褲子,立刻上前喝斥,其他學生則協助報警。由於受害者男友於去年5月時,在臉書發文指控輔仁大學社科院前院長夏林清參與的工作小組疑似吃案,引起網友熱議,知名駭客組織「匿名者」(Anonymous)也因此向輔大官網發動攻擊。
雖然王凱民辯稱酒醉,不記得發生何事,但法官認為王嫌遺留在受害者身上的DNA,顯示有意圖著手性侵,因此認定性侵未遂,一審與二審意見相同,最高法院駁回王凱民上訴,判處王嫌3年半徒刑,並須賠償受害者90萬元,全案定讞。(照片來源: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