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前政院祕書長林益世先前被控收賄6300萬元,一審認定林不是貪污,僅判刑7年4月,二審則重判12年,經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林被控貪污部分,判決理由不備撤銷發回,財產來源不明部分,判2年徒刑、併科罰金1580萬元定讞,林須入監服刑。
至於,林益世媽媽沈若蘭、太太彭愛佳及兩位舅舅,則被控洗錢無罪確定。(圖片來源:翻攝自林益世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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